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沧州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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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分院与监察机构合力推动场(厂)车合法使用进程

发表时间:2024-05-28 09:41作者:段晓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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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叉车作为现代物流系统中的关键设备依据《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规定,自2022年12月1日明确纳入到特种设备管理中。

    沧州市佳兴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沧州物流行业重点单位,针对公司叉车未办理使用登记就投入使用的情况新华区市场局高度重视,多次沧州佳兴物流园管委会协调商议沧州分院依托检验机构的技术优势,召开内部质量分析会议对该类情况进行专题研究,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制定解决方案。按照新华区市场局佳兴物流园管委会的工作安排,5月13日,沧州分院派出检验人员佳兴物流园区叉车进行了集中检验,本次检验叉车18台,发现提出不合格项24条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新华区市场局佳兴物流园管委会进行了沟通,并提出了改进建议。

    沧州分院靠前谋划、勇于担当的精神得到了监察机构和使用单位的高度认可,为园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合法使用进程推进迈出坚实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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