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沧州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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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锅炉水质检验

发表时间:2021-01-22 11:52


1、取样种类及数量:

原水、给水(自动钠离子交换器、反渗透等处理过的)、锅水各取500mL。

2、取样时机:

锅水取样需在连续运行8小时以上。

3、取样位置:

①给水:自动钠离子设备应在软化器出口处取样;反渗透设备应加碱性药剂调节后取样;

②锅水:在锅水取样口处取样;无锅水取样口可在水位计处取样,且应排放水超过2分钟以后再取用锅水。

4、需提供的锅炉信息:

单位名称、地址、锅炉型号、设备代码、使用登记证编号、水处理设备等。

5、受理方式:

①现场受理:可携带水样至河北省特检院沧州分院一楼大厅直接受理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开发区九河东路22号

联系电话:0317-5303792

②邮寄受理:邮寄水样前拨打沧州分院实验室电话0317-5303612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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